教务指南

毕业

毕业资格

  • 2013年以后入学的学生,必须获得硕士24学分、博士30学分以上(依据2013年6月10日修订的学则),并通过毕业资格考试(英语考试和综合考试)。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将授予相应的学位:
    • 提交相应学位的学位申请论文,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。
    • 如果不提交论文,为了获得学位,则需按照规定修完论文替代课程并毕业。(仅适用于福利经营大学院、国际大学院和一般大学院硕士课程)

学位授予

  • 满足毕业资格的学生,将授予相应的学位,并颁发学位证书。
  • 学位证书每年分为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发放,全年发放两次。

综合考试(适用于一般大学院、福利经营大学院、国际大学院- 共同事项)

  • 综合考试每年举行两次,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,具体日期由研究生院院长决定。
  • 考试资格 : 硕士课程:注册3学期并获得15学分以上的学生。, 博士课程:注册4学期并获得24学分以上的学生。
  • 考试科目:综合考试将涵盖与专业相关领域的综合评估,硕士课程涉及3门相关科目,博士课程涉及4门相关科目。
  • 评分标准:每科满分100分,70分及以上为合格。未通过的科目,可以在之后的两次考试中重新考试。
  • 对于福利经营大学院和国际大学院申请论文替代课程的学生,即使修完了额外学分,如果未通过综合考试,也将被排除在毕业审查之外。
  • 考生需提交报名表并缴纳规定的报名费。

学位论文

  • 学位申请论文提交资格
    1. 1完成规定学分并注册相应学期的学生。
    2. 2硕士和博士学位课程的规定学分已全部取得,且平均成绩达到B(3.0)以上的学生。
    3. 3通过毕业资格考试(英语考试)者。
      (综合考试适用于一般大学院/福利经营大学院)
    4. 4提交研究伦理讲座的结业证书(可以提交在校内或外部参加的相关研究伦理讲座的结业证书)。
    5. 5博士学位最终论文提交资格的必备条件:[学术期刊(候补期刊及以上)论文等刊载成果标准]
    6.  ►请参照[论文指南] - [论文审查方法]中有关学术期刊刊载的内容和标准。

学位论文替代(适用于一般大学院硕士/福利经营大学院)

  • 一般大学院硕士课程:完成24学分以上的学生,可以通过替代学位论文的方式,额外修完9学分(3门课程),并申请硕士学位。
  • 福利经营大学院:完成24学分以上的学生,可以通过替代学位论文的方式,额外修完6学分(2门课程),并申请硕士学位。

研究注册生(完成课程后的研究注册生) - 2023年第二学期入学的学生开始适用

  • 已完成学位课程的学生,若有需要,可以注册为研究注册生。
  • 研究注册生的条件是:论文提交截止日期尚未到达,并希望进行学位申请论文(或作品论)审查的学生,需要学籍以参与外部研究项目和政府支持项目的学生。
  • 希望注册的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表,并缴纳当学期学费的10%。